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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是否属于跨境服务

发布时间:2024-02-28来源:洛阳鑫得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点击:351

问题描述

  我们向一家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应税服务,是否属于跨境服务,有没有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?


专家回复

  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,不属于跨境应税行为,应照章征收增值税。


政策详情

  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):

  第三条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,不属于跨境应税行为,应照章征收增值税。

  来源丨中税网,如有不妥,请联系删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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