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能够提供委托付款证明的是否可以开其他抬头的发票
发布时间:2023-09-19来源:洛阳鑫得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点击:483
问题描述
客户是个人,打款给我们,开票要求开给另一家公司,能够提供委托付款证明。这样的是否可以开其他抬头的发票?
专家回复
国家税务总局对类似问题官方的答复口径如下:
问: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,发票应该开给谁?
答: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。
根据上述答复,销售方应将发票(专票或者普票)开具给实际购买货物或者接受服务方。付款时,如果不是由实际购买货物或者接受服务方向销售方支付货款的,即不是由受票方向开票方支付货款的,而是受票方委托其他方,例如个人向销售方付款的,委托付款行为从上述的答复中可以分析出,是允许的。建议留存备查书面委托付款证明等证据资料,证明中应详细说明委托付款的真实原因,以备面临税务机关的质疑或者检查时,能够向其进行合理解释。
政策详情
《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(2021年03月11日)》:
问: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,发票应该开给谁?
答: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。
《发票管理办法》:
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,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。取得发票时,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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