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统一联系电话::18238834403 / 18638819858 / 13007585575

洛阳鑫得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

新闻动态当前位置:新闻动态

新闻动态
<<返回上一页

【法规速递】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0-31来源:洛阳鑫得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点击:621

财政部 税务总局

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
财税〔2018〕123号

  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
  

  为进一步简化税制、完善出口退税政策,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

   一、将相纸胶卷、塑料制品、竹地板、草藤编织品、钢化安全玻璃、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%。

  

  将润滑剂、航空器用轮胎、碳纤维、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%。

  

  将部分农产品、砖、瓦、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%。

  

  本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。

  

  二、取消豆粕出口退税。

  

 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、23040090的产品。

  

  三、除本通知***、二条所涉产品外,其余出口产品,原出口退税率为15%的,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%;原出口退税率为9%的,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%;原出口退税率为5%的,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%。

  

  四、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。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
  

  附件: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(点击阅读原文查看)

  

  财政部 税务总局

  2018年10月22日


分享到:0 用手机看
#

拍下二维码,信息随身看

试试用微信扫一扫,
在你手机上继续观看此页面。

Tag标签: